为了贯彻落实素质教育的要求,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,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优秀人才,展示当代附中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,树立学生先进典型,特制定学校“三好学生”、“素质优秀学生”、“素质优秀干部”、“遵守规范标兵”和“礼仪标兵”等荣誉称号的评选意见。
一、评选项目及比例
1.三好学生的评选一定要从德、智、体、美等几方面综合评价,除必须符合《山东师大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中的要求外,所有考试科目必须在及格以上,体育成绩在80分以上。三好学生的比例为30%。
2.素质优秀学生的评选要从思想品德素质、科学文化素质、身体心理素质、人际交往、个性特长等方面综合评定。素质优秀学生必须首先是三好学生。素质优秀学生比例为20%,
3.素质优秀干部从各班学生干部中产生(包括团干部),首先必须符合素质优秀学生的所有条件,在此基础上,考察其工作能力、工作的主动性、民主作风以及在学生中的威信和工作成绩等。素质优秀干部每班3名。
4.遵守规范标兵的评选,要根据学生一年来遵守校纪校规班规的情况,特别要依据各班平时考勤的情况,由同学们民主评议选出。人数占班额的5% 。
5.文明礼仪标兵必须是各班值周班成员,要根据学生平时的言谈举止和在值周班执勤中的表现,由同学们民主评议选出。人数占班额的5%。
6.校级先进班集体的评选,参考3月份市先进班集体评选评出的结果以及5、6月份各班综合表现来确定。每年级4个。
7.优秀团员、优秀班干部、优秀团支部等称号的评选依据校团委有关规定进行。
另外,各班可以根据班级具体情况,评选优秀小组长、优秀课代表、优秀舍长、优秀运动员、学习进步奖、小文豪、小画家、小音乐家等等称号,具体项目自定。
二、评选过程
各班一定要按照要求,精心组织,严格程序,把评选过程作为一次教育过程、总结过程来认真组织,要充分发扬民主,由学生民主选举,必要情况下可以征求任课老师的意见,做到公正、公平、公开。三好学生、素质优秀学生和素质优秀干部是依次递进的关系,素质优秀学生必须是三好学生,素质优秀干部从素质优秀学生中产生。以上评选结果,各班务必在规定时间将电子版交政教处。
山东省章丘市第五中学
2009年12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