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12日,召开了全区农村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行
动动员会议,对集中行动进行安排部署。
农村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行动的工作重点是整治农村地区的“黑、恶、霸、痞、乱”等5类违法犯罪和基层乱象。
“黑”,即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。按照《刑法》有关规定,同时具备“组织特征、经济特征、行为特征、危害性特征”的犯罪团伙。
“恶”,即恶势力犯罪。有3人以上的组织成员,有明显的首要分子,重点成员较为固定,组织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,共同故意实施3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或者其他犯罪活动的。
“霸”,即“村霸”。通过拳头、欺骗、贿选等手段干扰基层政权,强拿硬要、随意殴打、寻衅滋事欺压百姓,非法侵占集体资产,恃强凌弱、横行霸道的宗族势力等。
“痞”,即在农村、城乡接合部等区域活跃的号称黑社会的欺行霸市、横行乡里的部分犯罪团伙。
“乱”,即农村地区治安混乱、举报线索集中、矛盾纠纷突出等乱象丛生的问题。